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汤姆的黑奴的悲惨遭遇。汤姆叔叔本是奴隶主谢尔比的黑奴,他忠厚能干,忠心耿耿地服侍主人很多年。然而由于谢尔比欠下了债务,于是就把汤姆和女黑奴伊丽莎的儿子小亨利卖给奴隶贩子抵债。伊丽莎偶然得知了消息,便带着儿子逃到了加拿大。而汤姆叔叔逆来顺受,最终被辗转卖到了南方的一个种植园,后来由于他不肯说出逃走的女奴卡西的下落,结果被主人毒打得遍体鳞伤。此时,他当年的小主人约翰尼·谢尔比已经长大成人,并长途跋涉找到了他,准备赎买他,但他却最终在小主人的怀抱里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回到家乡后,小谢尔比以汤姆叔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告诉他们,是汤姆叔叔使他们获得了自由。
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那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 此书于1851年首次在《民族时代》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读者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刷了一百多版,销售了三十多万册,后来被译为二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 评论界认为此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南北战争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小说的巨大影响。 《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南北战争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美国著名诗人哈里·朗费罗称这部作品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